孵化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,创业服务中心将予以解除孵化关系:
(一)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;
(二)提供虚假资料,恶意套取优惠条件的;
(三)不服从创业服务中心、创业园管理,长期不参加相关活动的;
(四)企业已停止经营或依法注销的;
(五)经营、注册地址迁出创业园的;
(六)企业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停机或长期无人接听的;
(七)拖欠创业中心各项费用,经催缴拒不执行的;
(八)其他有必要解除孵化关系的情况。
解除孵化关系后的企业将不再享受创业服务中心、创业园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孵化服务。